東北地理所研究生野外考察安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在所研究生參與境內外陸地、海洋、極地等科學考察(簡稱“科考”)活動的管理,保障科考過程中的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科考指我所在讀研究生為完成科研任務和學位論文等,到遠離單位駐地的地區進行調查、觀測、測量、采集、試驗和引種等進行的野外科研工作。
一、申報和審批程序
進行科考的研究生應認真填寫《研究生野外科學考察申請表》(簡稱《申請表》)由研究生導師負責審批,送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備案。
研究生導師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審查《申請表》的各項內容,形成切實可行的安全預案,由研究生導師或其指定的有野外工作經驗的其他老師或技術人員帶隊組織研究生開展野外考察,不得安排研究生個人獨自開展野外科考。對一些交通通訊條件差、自然或社會環境復雜的特殊地區要嚴格把關。
二、科考前準備工作
研究生導師應為參加野外科考的研究生辦理相關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研究生參加科考前應由導師進行必要的安全和紀律教育,講明注意事項,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險技能,加強法制觀念。教授研究生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緊急救護救助方面的知識。培訓要有文字記錄。
野外科考期間,應結合工作實際,為研究生配備必要的通訊聯絡工具,如對講機、GPS定位設備、手機等,特殊情況下根據需要可配備安全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救生用具、急救藥品、必要的食品等。導師和學生應隨時保持聯系。
科考所需的物資、重要文件(如地圖、介紹信等)、貴重儀器設備和現金應指定專人負責。
科考出發前可憑《申請表》在所綜合辦公室開具《介紹信》。
三、考察期間的安全管理
到達考察區域后,應與考察地區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獲得其支持與幫助。涉及保護區或敏感地區的考察活動,必須事先取得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好相關手續。
科考原則上應按預定的區域、路線、內容開展工作,并與所內的聯系人隨時或定時保持聯系,通報情況。若臨時改變活動區域和路線,須及時匯報。
科考期間研究生發生意外情況,如意外傷害、失蹤、重大疫情疫病等,應第一時間報告研究生導師、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及綜合辦公室,全力做好突發事件處置、搜救、善后等工作。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及時上報國科大學生處,綜合辦公室及時上報中科院安保部門。
科考隊進入環境惡劣、復雜的區域時,要隨時了解當地氣象、地理、治安等相關情況,防止災害事故發生。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逐項的落實整改,消除各類隱患,確保安全。宿營地應選擇地理環境安全的地點,出現險情應及時組織疏散和轉移,以確保人身安全。尊重地方民風、民俗,執行地方政策法規。
雇傭民工和向導時,應請地方相關部門推薦擇用,原則上不得自行雇傭。
科考期間,研究生要注意飲食(水)和個人衛生,防止食物(水)中毒和疾病發生。
參加科考的駕駛人員必須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加強交通工具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性能良好,保障人員和物資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非專業駕駛人員在科考期間一律禁止駕駛車輛,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科考隊應嚴格執行《消防法》,按規定配備科考器材、器具,并經常對消防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考察期間,所采集的標本、樣品和重要的資料應由專人保管,清點造冊。防止火災、雨淋、丟失、盜竊、損壞等事故的發生。
野外臺站或野外科考營地要加強食堂、灶具、餐具、食品等的衛生管理,嚴防食物中毒、疾病等的發生。
四、考察后安全總結
凡違反本規定而使科考工作受到不良影響、造成事故的科考隊或個人,將根據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罰;對觸犯法律者,按法律程序追究其責任。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教育管理部、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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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